座机:0760-88325850
客服QQ:1456344268
外国人申请停留签证
首页 > 外国人服务 > 外国人工作许可

外国人申请停留签证

      外国人在入境后,因某些原因需要继续停留,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停留签证。停留签证的申请条件和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:

      申请条件:

     外国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以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:

    (一)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非外交、 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;

    (二)外国船员及其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港口所在城市的;

   (三)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;

   (四)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;

   (五)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停留的;

  (六)需办理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。

  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:

  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:

   (一)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,最后一次入境记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;

  (二)填写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;

  (三)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《检测回执》;

  (四)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》;

  (五)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:

      1、免签入境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可参照签证换发的要求);

     2、船员及其家属还需提供海员证或其他旅行证件,船舶代理公司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函件,己确定日期的机(船、车)票或其他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;

    3、在国内退籍的还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》、外国护照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;

    4、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,应当提供居留证件及相关证明(如工作结束的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,学习结束的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习结束的证明等);

   5、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及有效签证;

   6、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

提交信息

    翻译语言:(请选择语言)

    翻译内容:

    请输入您的姓名:

  •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:

  • 波浪
  • 波浪
  • 波浪
  • 波浪
关闭
186661840740760-88325850